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向。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认真开展商品质量监测,严厉击无照食品经营、冒伪劣食品经营、虚食品广告、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环境。
二是加领导,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保障。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支队、各工商所为主要责任单位的工作原则,重新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对全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具有的高领导权和决策权,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明确职责,整体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所赋予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能,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和“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了各工商所和机关内设机构在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以及对内对外的协作配合机制。
四是明确目标,力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上台阶。要求各科所必须站在政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事关人民群众生健康安全、稳定、和谐的重要工作,认真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务求实效地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力求做到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信用分类监管况明、食品质量监测有记录、专项整行动有力度、食品安全消费有保障,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化纪律,严格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从工商所执法人员的岗位监管责任,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指导监督责任,分局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以及工商所所长、相关分管副所长的领导责任三个方面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