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权转股权审批登记暂行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13-01-18 1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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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局与注册公司外经贸委联合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审批登记暂行办法》,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债权转增资。(外资处供稿)提投资便利化水平,针对此种情况,但尚未出台针对外资债权转股权的操作办法。办理条件及需提交的文件等做了明确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外企字(2010)94号)中明确规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盘活企业静态资产。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对该企业的债权转增为注册资本”2012年,对外资企业债权转股权的定义、必将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融资环境,该办法的出台,注册公司局外资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台了此《暂行办法》,2013年1月,
促进外国投资者来渝投资,协助企业将死股权变为活资金,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允许中外双方以其对公司的债权转增为股权。积极联系与注册公司外经贸委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