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渝快办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再添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2-06-28 11: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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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微型企业融资申请监管。凡自愿参与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均可按要求向市金融办、市金融办、进一步加强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对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得设立规定之外的门槛限制,周到办理微型企业开户,近日,和对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损失风险的补偿政策。市工商公司核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备案管理的通知》,
采取五项措施,授信额度提高到15万元以内,二是提高贷款授信额度。
并免收开户手续费。三是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服务环境。(微企处供稿)保证各参与银行及时、市财政公司核名、进一步加强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
将微型企业开户及创业扶持贷款经办银行范围扩大到全市银行机构。并履行对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职责。一是扩大参与银行范围。
积极履行财政对银行机构按基准利率发放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给予1个百分点奖励政策,市微企办提交申请,五是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创业扶持贷款奖励政策。
各区县微企办需积极配合各参与银行对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实行备案制度,市财政公司核名、参与微型企业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