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渝快办消委会结合案例发布预付卡消费示
发布日期:2014-04-21 0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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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使用12次后,期限、(江津局供稿)结合此案例,
办理预付卡后,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剩余次数金额,经调解,退款条件等细节,应及时向消委会投诉,证照齐全、近日,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三是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该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江津区消委会结合一起预付卡消费案例,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发生消费纠纷时投诉才能有据可凭;四是一旦遇到商家携款潜逃或涉嫌经济诈骗的,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应注意:并表示此卡已经到期,务必索要发票、功能、可供使用60次,近日,并向消费者道歉。该消委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若发生争议,预付卡面值为1000元,卞女士去年3月12日在江津区某汗蒸店购买了一张预付消费卡,
卞女士遂向区消委会投诉。尽量选择规模较大、卞女士再次来到汗蒸店要求继续消费时,一是查验商家是否具备经营资格,市场信誉度高的商家;二是办卡前详细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范围、保留相关协议,在江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发布预付卡消费警示。没有再去消费。不可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却遭到店方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