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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万州区牌楼工商所在电子商务巡查中,发现万州某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国114页万州分站网站上发布商业信誉信息,将中国品牌快递“申通快递”的商业信誉信息同页发布在该公司自己的商业信誉信息页面上,涉嫌发布虚信息及利用虚信息诱使他人签订“申通快递”的《快递服务合同》。
经查,该公司为拓展快递业务,于2010年4月委托万州某文化播公司在中国114页万州分站网站上一并发布了中国快递品牌“申通快递”的商业信誉信息和该公司的商业信誉信息,但该公司系立法人资格,与“申通快递”既无加盟关系,也不是“申通快递”的分支机构,其发布的商业信誉信息属虚信息。该公司在发布虚信息后,网页浏览人数达14200余人/次,从而导致寄件人误认为该公司系“申通快递”而与其订立合同,属利用虚信息,诱使他人订立合同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公司已主动消除虚信息,并且终止使用违法格式合同,万州区工商分局也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万州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