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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彭水局紧紧围绕“工商职能转型”工作重心,针对该局监管辖区面积大、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职能缺位等问题,提出了“工商所监管巡查标准化”目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出台了《工商所属地化监管工作规范》,对工商所属地化监管的模式、监管责任、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信息网上录入以及监管档案的建立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规范。3月27日,彭水局开展工商所标准化监管巡查培训演练活动,该局全体干部参加了培训和现场演练。上午,该局就工商所监管巡查标准化的经济户口认领、重点市场主体标注、监管巡查、巡查信息录入、违章违法行为处理和巡查资料立卷归档等六个工作环节和监管巡查操作与务实进行了系统培训。下午,全体参训人员在该县某超市观摩了工商所标准化监管巡查演练。通过系统培训和现场观摩演练,使全体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巡查责任、监管巡查内容、监管巡查措施和方法。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增了工商所监管巡查干部的责任意识。实行工商属地化监管岗位责任制,工商所所长为属地化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所长为属地化监管的第二责任人,网格片区监管干部为属地化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巡查内容,增了属地化监管工作针对。实行属地化监管工作“两个全覆盖”,即:属地化监管必须做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覆盖、监管对象全覆盖。职能全覆盖包括市场主体资格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市场竞争行为监管、合同监管、商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中介组织监管七个方面69项监管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措施和方法,增了监管执法工作的严肃,避免了随意。对次和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当场纠正或当场处罚方式处理;对法律法规和市局有明确规定必须先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再作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形成了《先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及法条适用一览表》,要求对《一览表》所列违法行为必须先行适用责令改正措施;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审批项目的行业、区域的超照和无照经营行为,采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其他违法行为节较为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违法行为,要求按照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彭水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