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05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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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本行政处罚不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因在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上述企业取得联系,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重庆市九龙坡区双思利洗足城等2439户(具体名单见附件)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公司核名违法行为,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本局立案调查查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吊销企业名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2016年12月5日吊销企业名单.xls
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