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关于部分投资类市场主体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渝快办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17 15: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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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渝快办app场主体将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附件:涪陵局第一批需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渝快办app场主体名单.xls重庆渝快办app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渝快办app下载分局2016年10月14日发现部分渝快办app场主体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
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我局对辖渝快办app下载投资类渝快办app场主体进行了实地核查,逾期未确认正常经营的,
特此公告。重庆钢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涪陵消防队分公司等47户渝快办app场主体:《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依据《公司法》、请下列渝快办app场主体(名单附后)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渝快办app下载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渝快办app场主体名单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