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报告的渝快办app公告
发布日期:2014-09-30 1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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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在上述时间内向辖区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公司注销市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公司2014年9月26日
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请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登陆公司注销市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公司公众信息网(www.cqgs.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3年度报告。企业、全市企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特此公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