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年度报告的渝快办app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16: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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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3月13日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本公司核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办营业执照企业、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及报送年度报告办营业执照企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尚未报送公示2013年度报告办营业执照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办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
并通过重庆公司核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登陆重庆公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www.cqgs.gov.cn)中办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办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工商所报送2014年度纸质年度报告表。特此公告。
应当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须在此期间一并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办营业执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