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提交2011年度年度报告的渝快办app下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提交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9-10 1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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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交2011年度年度报告的机构名单.xls重庆注册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二年九月十日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责令未提交年度报告的机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注册公司各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我注册公司仍有部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1年度年度报告,附:具体名单见附件),特发布本公告,重庆注册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未提交2011年度年度报告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提交年度报告的公告截至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