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快办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29 11:43:00
来源于:
违反了《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公告经查,下列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2009年度年检,未办理2009年度年检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附件.doc2012年10月29日逾期仍未申报年度检验渝快办app,附件: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渝快办app规定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特此公告。
现责令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补办年检并接受处罚,《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四条渝快办app规定,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