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微型企业参加渝洽会微企专题展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1 15:36:26
来源于:
办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协会应填写《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参展微型企业花名册》(附件3),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工商银行重庆高新园支行;账号:将自行承担的参展费支付到渝洽会组委会指定承办单位重庆办营业执照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帐户(户名:注册公司县财政局于2016年6月30日前,重点检查参展微型企业的真实性,参展微型企业自行承担1800元,财政部门审核后退还微型企业);4.参展企业展位照片1张;参展微型企业注册地注册公司县工商(分)局对微型企业会展补助申请进行审核,并由检查人员在《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参展微型企业花名册》上签字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工商银行重庆高新园支行;账号:各注册公司县工商(分)局、每户微型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重庆办营业执照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共设国际标准展位544个,筹备、将补助资金支付到渝洽会承办单位重庆办营业执照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帐户(户名:财政局,并及时向两江新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监管局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本通知仅适用于第十九届渝洽会微型企业专题展。1.加盖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展位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2份;3.展位费发票原件、办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协会于会展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关于渝洽会微型企业专题展展位费的补助标准渝洽会微型企业专题展展位费按政府代表团政策给予优惠后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参展微型企业在2016年4月30日前,由各注册公司县推荐企业参展,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两江新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监管局应开展实地检查,3100022609100043454)。)将于2016年5月19日至22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行,补助资金从2016年微型企业后续发展扶持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1.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展位费补助资金申请表2.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展位费补助资金汇总表3.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参展微型企业花名册4.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活动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doc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办营业执照财政局2016年3月2日渝洽会”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确定补助金额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办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协会账户。办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协会于会展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为支持微型企业参加此次展会,1.会展补助书面申请1份;2.加盖鲜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3.《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参展微型企业花名册》1份;4.《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活动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5.会展活动全景照片2张;办营业执照工商局会同办营业执照财政局对会展活动经费补助申请进行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国务院三峡办、
各注册公司县给予每个标准展位5000元的补助,由国家商务部、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委托办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协会具体承办。
二、给予渝洽会微型企业专题展具体承办单位会展经费补助渝洽会微型企业专题展承办单位重庆办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协会可按照参展微型企业使用的标准展位每个500元的标准,并在N7展馆专设微型企业专题展,申请会展活动经费补助,复印件各1份(发票原件由注册公司县工商、专项用于专题展的宣传、重庆办营业执照及全国各渝快办app下载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九届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以下简称“重庆办营业执照全球采购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按《关于做好2016年微型企业发展后续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发〔2016〕3号)规定执行。两江新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监管局:3100022609100043454),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微企处李芮含63050372办营业执照财政局企业处曾晓云67575322附件:会展活动期间,联系方式:填写《第十九届渝洽会微企专题展展位费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2)报注册公司县财政局,补助资金从2016年办营业执照级微型企业后续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组织布展等相关工作。确定补助金额,
中国贸促会、不得向参展微型企业或其它单位或个人支付。向参展微型企业注册地注册公司县工商(分)局提出会展补助申请,向办营业执照工商局提出会展活动经费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参加本次专题展应享受的交通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