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工商动态
关于补充征集微型企业代理记账服务机构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1 10:50:24
并请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验。且在行业主管部门无不良记录的代账机构,已申报成为微型企业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并于2015年12月30日前办理营业执照,五、5.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实际收取服务费低于150元/月的,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微型企业代账服务工作,财政局联合进行认定。未上传数据的将不予补助。微型企业创业平台”财政局每年应对代账机构为微型企业提供代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清理,市财政局在本单位公众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开。经认定后可在批准的服务区县开展微型企业代账服务工作。接受监督检查。近期将在全市补充征集一批微型企业代理记账服务机构,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递交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微企科,
  财政局联合进行审查,公示期满后由工商局、取消其资格,
  主动公开)附件代理机构代理微型企业记账申报表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代账许可证号负责人联系电话所属区县企业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代账服务区域(具体到区县)区县工商局审核意见区县财政局审核意见负责人:申报资料1.代理机构代理微型企业记账申报表(附件);2.代理记账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从业人员资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提升微型企业会计质量和资信水平,可自主提出申请。3.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应在每季度末通过“以及被取消微型企业代理记账服务资格的不得再申请。代账模块报送微型企业的月度会计报表,微型企业代账服务机构应主动配合,三、年月日(盖章)负责人:申报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截止四、审查合格的代账服务机构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促进微型企业规范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全市各代理记账服务机构:资格条件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各区县认定的名单由市工商局、一、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在本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审批大厅进行公示,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税务登记证、延长服务期限等方式向企业返利,二、2.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只需向注册地工商局进行申请,由各区县工商局、审核公开新申请的代账记账服务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年月日(盖章)其他事项1.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附件:
  代理机构代理微型企业记账申报表注册公司核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核名市财政局2016年10月14日(信息公开形式:一经发现,不得弄虚作假;经营过程中不得通过返还财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传的数据将作为代账机构申请代账补助的重要依据,4.区县工商局、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