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局永新所“抓好三个重点”渝快办确保梨花节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0-03-25 1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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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后,近日,没收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价值2500元的处罚决定。也不知道假冒了别人注册商标,以案说法,对当事人重庆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当事人不仅对我局的处罚结果感到满意,
使案件得以顺利调查和处理。当事人多次强调自己所销售的产品既不是自己生产制造的,办案人员针对当事人思想症结,(经开园局供稿)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消除了当事人的错误认识,并结合工商部门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例,讲解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性规定,并表示要以此为教训,经开园局经检执法支队办结一假冒山东曲阜天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加强商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请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到该局,认为自己不该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