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四个允许”:一是允许外商自然人投资者在黔江开办多个一人有限公司;二是除涉及危险化学品、民用物品、客货运输、采矿及应环保局先审批的行业外,允许外商办理筹建登记;三是允许入驻正工业园区的企业,申请登记时以园区管委会的相关证明代替公司住所证明;四是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境内外非货财产出资。
“四个放宽”:一是放宽登记条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可不提交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名称及住所(市内),可不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二是放宽投资人限制,中方投资者可以为自然人,与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登记时付只按20%以上认缴出资;三是放宽字号名称使用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使用外国投资者的商(字)号,并将其置于名称中行政区划之前;四是放宽审核限制,对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及年检,只要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由审查员直接核准。(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