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一是化职能转变。加快推进工商所由“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的快速转变,建立了巡查、监管、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商所监管执法能力。
二是化规范建设。狠抓基层工商所环境设施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政务公开规范和工作制度规范,有效推进了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工商职能的充分发挥和监管水平的提高。
三是化优化组合。切实解决工商所人员比例结构失调矛盾,将懂监管、会执法、能办案的干部充实到工商所,将大和转业退伍人等新招录人员安排到工商所,努力将基层工商所建为坚的监管执法前沿阵地。
四是化信息化监管。围绕信用信息化技术在各项工作中的实际应用,积开展对口培训和集中授课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信用信息化岗位应用技能。加大基础投入,为每个工商所添置了印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和移动掌上电脑,在每个工商所确定了1名联络员,解决计算机硬件故障、软件问题和网络问题的知识和技术。
五是化培训力度。采用集中培训、抽调轮训、办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加教育培训工作。
六是化考核机制。针对基层工商所制定了执法质量、食品安全监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三个单项考核办法,重点考核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市场监管的效果、执法办案的质量、服务发展的成绩,以适应监管执法服务型工商的要求。(璧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