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7 00:00:00
来源于:http://www.ddk.gov.cn/zwxx_271/gsgg/./202412/t20241227_14028122.html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重钢总医院 | 覃家华 | 渡医保处罚字〔2024〕第34号 | 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1378184.11元(职工829154.46元,居民549029.65元),处1.5倍罚款2067276.17元。 |
重庆市大渡口长征医院 | 袁作家 | 渡医保处罚字〔2024〕第35号 |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171640.35元(职工132075.86元,居民39564.49元),处1倍罚款171640.35元。 |
重庆乳安中医院 | 谭善方 | 渡医保处罚字〔2024〕第36号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368004.11元(职工240185.45元,居民127818.65元),处1倍罚款368004.11元。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 | 辛力 | 渡医保处罚字〔2024〕第37号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39326.50元(职工20410.98元,居民18915.52元),处1倍罚款39326.50元。 |
重庆市大渡口区中医院 | 李立 | 渡医保处罚字〔2024〕第38号 |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退回医保基金4511.94元(职工2321.81元,居民2190.13元),处1倍罚款4511.9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