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2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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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8〕58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
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渝建〔2017〕238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
二、督查范围
(一)督查区县
本次督查区县范围是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南川区、铜梁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垫江县、巫山县、巫溪县、万盛经开区和双桥经开区。(共20个)
(二)抽查项目要求
本次抽查项目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每个受检区县随机抽查3个在建项目,住宅工程重点检查配建幼儿园、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三、督查内容
(一)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和《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工作情况,详见附件1、2。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
(三)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详见附件3~7。
(四)按照《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对检查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记分,详见附件8。
四、督查方式
(一)市城乡建委组建5个督查组,督查分组及具体督查范围详见附件9。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报告、随机抽查项目、实地检查、现场点评或集中通报”方式进行。
(二)听取各受检区县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情况、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的工作汇报(含书面材料)。
(三)督查组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工程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3个符合督查要求的不同类型工程项目,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查阅资料,并填写相关工作用表。
(四)督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执法建议书。
(五)每个区县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受检工程参建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上半年已督查区县)要按照《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监管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送我委。
(二)各受检区县提供包含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工程项目清单、必要的检查工具设备及受检工程相关文件材料。
(三)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反腐倡廉规定,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四)市城乡建委将及时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并对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的整改和处罚情况进行督办。
附件:
1、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执行情况检查表 2、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统计表 3、受检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表 4、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5、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6、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清单 7、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清单汇总表 8、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记录表 9、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专项督查分组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
(联系人:刘洋、谷军,电话:63670076、636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