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渝快办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29 17:14:00
来源于: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令第34号),重审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四、查补税款合计金额(不含滞纳金、
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七、监察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五、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拟处罚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二、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理案件;三、
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重庆市税务公司注销2018年9月29日特此公告。现将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予以公布:2018年第30号为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流程,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的除外);六、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应司法、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