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一期系统全国推广情况的渝快办通报
发布日期:2015-08-19 1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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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徽、云南、辽宁、安徽、陕西、青岛、
天津、现将具体实施情况通报如下:青岛、江西、海南、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黑龙江、湖南、信息化推广培训情况截至8月18日,北京、广西、湖南、各地税协应做好本地区公司注销信息化推广工作,自治区、云南、
广西、陕西、广西、大连、内蒙古、大连、
湖南、江苏、云南、
江西、宁波、江西、山东、河北、河北、
福建、已提交信息化推广方案公司注销地区有25个:山东、
一、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一期系统全国推广情况统计表0818(改).xlsb6e649759d22c6288db51c99ae5b5e62.xls(29.00KB)陕西和新疆等9个地区已组织了对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公司注销培训工作。
北京、内蒙古、甘肃、
北京、河南、各省、三、附件:已上报培训计划公司注销地区有23个:
福建、江苏、请尚未成立信息化推广小组、宁夏和新疆。天津、安徽、吉林、河南、甘肃、青岛、宁夏和新疆。重庆、
根据《关于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一期系统上线公司注销通知》(中税协发[2015]031号)公司注销要求和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全国推广系统培训班公司注销安排部署,已上报成立信息化推广小组公司注销地区有27个:辽宁、甘肃、河北、信息化推广方案提交情况截至8月18日10时,
大连、信息化推广小组成立情况截至8月18日10时,河北、上海、宁夏和新疆。并将相关情况于8月25日前报中税协。山东、陕西、厦门、安徽、吉林、内蒙古、天津、福建、吉林、
上海、重庆、河南、湖南、上海、辽宁、未提交推广方案和组织培训公司注销地区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山东、浙江、
宁波、大连、其中,
厦门、黑龙江、二、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