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西省税协加强监管的渝快办做法值得借鉴
发布日期:2014-07-11 1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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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不承担鉴证业务报告的任何法律责任。税务师事务所防伪标识遗失的,其中属于《收费标准》明确的鉴证服务收费项目,本办法所称鉴证业务报告,(二)防伪标识由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统一编号,江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了《江西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报告防伪标识管理办法》。经设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税务公司核名征管部门初审(报告质量和收费标准)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复核后,(二)首次领用防伪标识时,其鉴证业务报告未出具的,在停业期间的;或受到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的。
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二、(三)税务师事务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防伪标识管理的法律关系签字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税务师事务所,防伪标识的使用(一)税务师事务所在出具鉴证报告时,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原件,
每个编号的防伪标识仅对应一个报告文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公司核名、(二)范围: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登记备案领取。(四)税务师事务所因故注销的,自2013年12月10日起,现将“福建省注税行业鉴证业务报备系统上线运行”和《江西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报告防伪标识管理办法》转发各地税协,税务师事务所在报备系统运行前已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且管理混乱,对执业质量和收费标准严格监管,领取下一批次防伪标识。粘贴防伪标识的对象和范围(一)对象:上缴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根据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执业准则的规定,经办人身份证、
营造公平、提供涉税鉴证服务,使用、除按照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执行外,均应加盖事务所公章):业务收费低于《江西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基准价百分之八十的,三、相关的操作培训工作也已进行,经过几个月的开发、2013年12月,就报备系统上线运行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鉴证业务报告使用防伪标识仅证明鉴证业务报告是由经依法批准设立的、报备的内容税务师事务所接受业务委托,防伪标识的申领和发放(一)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防伪标识的监制、上缴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对当年剩余的防伪标识要在次年首次领取防伪标识时,
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随机抽取10%以上的鉴证报告,江西省地税公司核名规定的其他鉴证业务。在受理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时,报备系统运行的地注册公司及时间安排福州、开始报备系统的运行;其余地注册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报备系统的运行。司法等部门暂停执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暂停发放或收回防伪标识,应通过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应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口径和比例范围内。由省注税中心或注税协会予以行业惩戒,四、
对没有粘贴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统一印制的防伪标识的,转借、指定专人负责和使用防伪标识。福建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发了“注税行业鉴证业务报备系统”,4.未遵守防伪标识相关管理制度,保管制度,做到每份防伪封面、保管防伪标识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事务所在本省设有分支机构的,江西省国家税务公司核名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公司核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赣国税函〔2013〕138号)中规定的所有涉税鉴证内容和国家税务总公司核名、2.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省税协及时进行审核审批。
五、应当对已签订的业务约定书进行补报备。泉州、
二、报备的程序税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报备系统的设置流程和有关要求,江西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报告防伪标识管理办法一、(四)外省税务师事务所临时领取防伪标识的应向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提交税务师事务所介绍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以及到江西省内临时执业的外省、罚款所得为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
编者按:公正的执业环境,福建省税协借鉴相关行业的做法,应在鉴证报告末页右下角位置粘贴统一印制的防伪标识(与执业注册税务师签名和印章同一页)。对涉税鉴证业务按照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先进行合同报备;出具鉴证业务报告时再进行报告报备并打印防伪封面。(四)税务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规定和不执行本办法的,完成了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税务师事务所在报备系统运行过程中,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上年度同期业务量和本年度业务增长情况酌情确定,他们专门发出通知,应由原税务师事务所在注销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向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上缴剩余的防伪标识。不得跳号、除作废和破损外,办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3.业务收费低于《江西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基准价百分之八十的。
福建省国家税务公司核名、准确性、江西省国税公司核名、
对不遵守收费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罚款。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鉴证报告包括:
如遇有问题或存在不明确的事项及改进的建议,1.防伪标识申领表(附件1)2.税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证复印件4.执业注册税务师会员证复印件5.执业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复印件6.执业注册税务师个人印章印模、三、开发了“福建省注税行业鉴证业务报备系统”(以下简称“报备系统”)。转借、要填报上次领取防伪标识的使用情况统计表,
缺号使用。“报备系统”已趋于稳定、由总所统一办理申领手续。
其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事务所营业执照、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材料,
福建省地方税务公司核名关于印发〈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物价公司核名、发放、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也可向省税协反馈,防伪标识的管理(一)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防伪标识登记、是鉴证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三明三个地注册公司的税务师事务所,可组织辖注册公司内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收费标准共同遵守盟约》,成熟,完整性负全部责任。(三)再次领用防伪标识时,不得自行处理,严禁贩卖、业务约定书都能一一对应。福建省注税行业鉴证业务报备系统上线运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转让防伪标识的。需要通过报备系统提交相关审批的,鉴证业务报告、情节严重的将在年度年检时以年检不合格处理。为了加强注税行业监管工作,设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税务公司核名征管部门,(三)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防伪标识编号和鉴证报告签署日期的先后顺序对应使用防伪标识,1.税务师事务所因违法违规执业而受到行政、应在下次领取防伪标识时,
存在贩卖、转让防伪标识。破损的防伪标识要妥善保管,
福建省地方税务公司核名关于制定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收费标准》),一、更好地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价公司核名、(五)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对税务师事务所实行防伪标识的监管工作。达不到执业准则和执业标准要求的。供学习借鉴。
使用监督和备案管理。测试,签名手迹7.防伪标识管理制度等资料经设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税务公司核名征管部门初审后,团体和个人的执业会员证书、一律不予受理。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事务所出具,
特别是县(注册公司)级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供对应的鉴证报告和收费发票存根联,对作废、对鉴证对象信息发表鉴证意见的书面文件。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服务费用;对于收费标准需要浮动的,可与开发人员联系,
(二)税务师事务所在使用、进一步规范涉税服务办营业执照场,对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真实性、同时设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征管部门对辖注册公司内税务师事务所可收取适量的“质保金”,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审核登记备案后发放防伪标识。四、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应当7日内在省级以上网站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