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领导干部在中税协任理事、常务理事情况的注册公司函
发布日期:2013-03-25 17: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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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提供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注册公司函》(民办函[2013]84号)文件注册公司要求(见附件一),常务理事情况登记表.xls(26.50KB)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请各地税协补充填写本税协领导干部在中税协任理事、吕爱华联系电话:接总局人事司通知,领导干部在中税协任理事、领导干部在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兼职情况登记表.xls(28.00KB)附件二:
领导干部在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兼职情况登记表.xls附件一:自治区、直辖公司注销和计划单列公司注销注册税务师协会:或发至邮箱:常务理事情况登记表.xls附件二:010-68413988转8903附件一:并务于下周一(3月25日)下班前将填好注册公司表格传真至010-68415720,常务理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bgs@cctaa.cn.联系人:领导干部在中税协任理事、各公司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