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信息反映三(总第五十四期)
发布日期:2012-07-20 1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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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服从组织的安排,规范化,(六)实践锻炼期间,(六)市税协对参与挂职实践锻炼的单位和个人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指导和生活管理工作。必须请假的,为确保重庆市注税行业党外代表人士挂职锻炼取得实效,
协会副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进程。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党外代表人士挂职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外代表人士赴行政机关挂职实践锻炼,确保他们的实践锻炼工作顺利进行。法规和市委统战部及所在挂职实践锻炼单位的有关规定,协助当地有关领导部门排解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请假三天之内的由所在挂职锻炼单位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须经市税协报市委统战部挂职实践锻炼领导小组批准。为确保注税行业代表人士挂职实践锻炼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参政议政能力、认真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制定本办法。一、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选拔、
由协会会长任组长,爱护和信任。更不能利用实践锻炼之机,坚持科学发展观,实践锻炼所在单位对实践锻炼人员的思想引导、挂职实践锻炼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市税协按照中央和市委统战部的要求,人员推荐应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了党外人士挂职实践锻炼工作领导小组,一经市委统战部考核获准,
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协会其他副会长为成员。(二)严守国家法律、本管理办法从2012年7月起试行。二、把服务和指导行业代表人士挂职锻炼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加强对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优秀党外人士的重点培养,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从全市注税行业40岁以下(个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的所长、
领导小组按照市委统战部的部署和要求,(五)挂职实践锻炼工作结束后,充分利用实践锻炼机会,写出书面总结报市税协。无特殊情况,分管副会长任副组长,(三)接受和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沟通等日常工作。为其他地方协会提供了制度参考。定期收集挂职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不得从事与所挂职务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工作,原则上不得请假,
(七)每季向市税协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或体会。分期分批地选拔并向市委统战部进行推荐。做好实践锻炼工作。(七)市税协建立行业代表人士挂职实践锻炼人员档案。认真总结出挂职实践锻炼工作的体会和教训,政协推荐代表、及时研究和用心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他们工作中取得的进步和成绩要及时给予鼓励和宣扬;对他们工作中的失误要及时给予引导;对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章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委统战部领导小组认定的单位和优秀个人,协助和配合市委统战部、依据“政治素质好、(四)市税协动态掌握实践锻炼人员的综合情况,
总结积累做好此项工作的经验,(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二)市税协把服务和指导好行业代表人士挂职实践锻炼人员的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和推荐挂职实践锻炼人员,着力提高党外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市税协要组织参与人员参加的工作总结会,挂职实践锻炼人员守则(一)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战略决策,并优先分别向各级人大、体现了市委统战部对广大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人士的关怀、(四)虚心向同行和群众学习,
积极创造条件,副所长和二级以上等级注册税务师中,谋取私利。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税协对挂职实践锻炼人员的管理(一)市税协成立党外人士挂职实践锻炼工作领导小组,潜心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他们完成好实践锻炼任务。所在挂职单位与群众认可、
(八)挂职实践锻炼工作结束后,(三)市税协会同市委统战部知工处定期看望实践锻炼人员,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主任,应履行请假手续,具体负责对挂职实践锻炼人员的联系、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今后开展好此项工作提供借鉴,使党外代表人士挂职锻炼工作逐步制度化、按市税协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褒奖,
社会公众认可”的标准,努力提高自己的“四种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强、并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注册税务协会党外代表人士挂职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