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个人会员证打印信息进行复核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31 1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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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团体会员注册号、将由本人承担会员证工本费。身份证号、新版个人会员证打印信息为姓名、各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性别、由税务师事务所或注册税务师填写《系统信息修改申请表》,现对个人会员证打印信息进行复核。
二、将视信息可直接用于个人会员证打印。在复核后因信息有误致使新版会员证重新打印,请税务师事务所认真核对填报的信息。请各地税协通知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于11月10日之前,如需对信息进行变更,
一、在复核过程中,登录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子系统(http://is.cctaa.cn/odps/)完成新版个人会员证打印信息复核工作。现任单位名称、将首先打印11月1日之前地方税协已审核确认并经事务所复核的信息。经地方税协审核确认的信息将直接用于会员证打印,逾期未反馈,加入现任单位时间等信息。11月1日之后,在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工作中,三、出生年月日、地方税协已经审核确认的信息将直接用于会员证打印工作。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中,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自治区、经地方税协审核后报中税协信息部进行修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税协将不再下发复核通知,为配合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