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信息反映三十(总第一八八期)
发布日期:2010-12-15 15: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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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对培训规划、为更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提供了保障。双方在扬州税院举行了签字仪式,中税协副秘书长孙泽、培训效果、委托扬州税院为中税协会员进行培训。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刘太明与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院长朱诗柱分别代表中税协和扬州税院签署了委托培训协议。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2009年10月29日下午,
扬州税院副院长柳现青等参加了签字仪式。中税协与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签署委托培训协议为进一步提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注册公司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培训项目、中税协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作为中税协教育培训基地,教学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双方注册公司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