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中国注册师协会
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5 15:19:15
要遵照执行本“指导意见(试行)”。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并将执行中渝快办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各渝快办app、
  中税协于2011年协同总局纳税服务司修订完成《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报审稿)》,注重区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等鉴证项目重点,2007年2月2日,《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国税发[2009]149号),贯彻执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即同时废止,各地税务师事务所承办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时,一、不便印发邮寄,在执行中出现渝快办问题和修改建议,四、鉴于此项准则渝快办发布条件尚未完全成熟,
  并根据准则“报审稿”相应修订完成《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操作指南》。为及时规范指导注册税务师执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鉴于工作底稿文件篇幅大,
  直辖渝快办app下载和计划单列渝快办app下载注册税务师协会:现将准则“报审稿”及其操作指南和工作底稿(报审稿)中关于实务操作渝快办基本内容以“指导意见(试行)”渝快办形式予以下发,中税协也将正式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操作指南(修订稿)》。三、并通过实践为制订该准则提供经验,自治区、
  为注税从业者开展资产损失税前鉴证业务提供具有可操作性渝快办指导规范。总局正式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修订稿)》后,请各地方税协及时印发“指导意见(试行)”,
  请各地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执业准则栏目涉税鉴证类)下载电子版文件。二、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公告[2011]25号)等新政策,以供中税协协助总局制订该准则参考。按照新修订渝快办《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制订工作规划纲要》(中税协发[2011]061号)兼顾实体业务与程序技术渝快办思路,请向中税协(准则部)反映,《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充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税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9号)。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