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青海税协、新疆税协、邹凌嘉同志、余姚阳明税务师事务所突出贡献一等奖审议意见的渝快办app公示
发布日期:2010-12-28 09: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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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公示。并提交会长专题会评审。通信地址)。中税协奖惩委员会于12月23日对会长专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审议,宁波税协推荐的余姚阳明税务师事务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奖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进行了初审,宁波10文明单位汇报材料.docecc1be9faa20e4770f37464df3db55b9.doc(32.00KB)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2月9日、
青海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推荐突出贡献奖材料.doc5fd1746ce96763d867ea57d72f16c888.doc(33.00KB)附件二:100142电子邮箱:010-68413988转8901传真:12.15贡献奖材料新税协发[2010]39号附件.doc773c3e02f706555d8d3494770fcae4b7.doc(34.00KB)附件三:一致同意授予以上四个单位或个人突出贡献奖一等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审议结果有异议,重庆税协推荐的邹凌嘉同志突出贡献奖、12月20日对中税协秘书处推荐的青海税协和新疆税协先进社会组织奖、苏文青联系方式:
经12月6日会长专题会研究,公示专工部分别于2010年11月29日、同意授予邹凌嘉同志突出贡献一等奖;经12月20日会长专题会研究,并提供联系方式(电话、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1层邮编:zgb@cctaa.cn附件一:
同意授予余姚阳明税务师事务所突出贡献一等奖,须在审议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实名向中税协专门委员会工作部提出,推荐重庆市税协邹凌嘉会长突出贡献讲理由.docaeee0a80acbdf988bb1eb078673c44bf.doc(36.50KB)附件四:中税协专门委员会工作部联系人:010-68415720通信地址:奖励金额为五万元人民币。
新疆税协突出贡献一等奖;经12月10日会长专题会研究,同意授予青海税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