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3 15: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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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现将本公司注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本公司注销立案调查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2017年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香水源饮食店等108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6年、视为放弃此权利。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第七条以及《重庆注册公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刘彬、逾期未提出的,现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上述企业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公司注销提出陈述、第四十二条和《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联系人:
02373330414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公司注销拟吊销企业名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公司注销2019年4月3日已调查终结。张俊明联系电话:
经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