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注册公司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一)
发布日期:2019-03-08 16: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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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经查重庆正恒商贸有限公司等50户企业(名单附后)已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逾期仍未补报的,重庆办营业执照巴南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局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重庆办营业执照巴南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8日重庆办营业执照巴南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局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并向社会公示,将依法予以查处。附件: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