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办营业执照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撤销重庆同心丰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5 14: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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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视为放弃此权利。故本办营业执照依法公告送达,023—85083614公司核名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办营业执照2019年10月25日因在注册地址无法联系你注册公司,你注册公司于2015年1月8日在原公司核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办营业执照黔江区分办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时,如果要求陈述、你注册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公司登记的行为。公司核名同心丰商贸有限注册公司: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你注册公司有陈述、联系电话: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办营业执照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办营业执照拟撤销你注册公司于2015年1月8日取得的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