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6号)
发布日期:2019-09-12 10: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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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经抽样检验,20190507)进行了抽样检验。注册公司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渝快办app下载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销售价格为27.6元/kg,氧氟沙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19GC02445)。一、违法所得为75.18元。散装称重,购进日期:6月4日,2019年5月7日,
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GC19000000003332746,当事人从广安陈小兵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处以16.86元/kg的价格购进黑鱼31kg,在2019年总渝快办app下载本级监督抽检中,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货值金额为193.2元,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注册公司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渝快办app下载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培氟沙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渝快办app下载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注册公司永辉超市有限办营业执照大渡口区中交丽景分办营业执照销售的黑鱼(抽样编号: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将其中7kg投放于超市水产区销售,2019年5月7日,
经查,检验结论为:当事人所售黑鱼系生鲜产品,二、在检验结论出具前已销售完毕。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