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公告20190605
发布日期:2019-06-05 10: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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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重庆鹤永贸易有限公司:经查,现决定: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公司核名行为。我局于2019年3月8日对你公司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核名公司登记拟进行撤销举行了听证公告。撤销你公司2010年9月11日公司核名设立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核名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登记。60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你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在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巴南区分局设立登记时,在此公告期间,你公司公司核名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公司核名情形,可在送达之日起,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申辩和举行听证要求。
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收到你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提出公司核名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