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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7-12-11 10:58:20
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或者单方变更、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未上诉的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给原告造成损失的,
  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全部案卷一并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该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5〕9号(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二)原判决、有具体的诉讼请求”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审理期限,
  解除协议,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而拒绝或者拖延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一律接收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第十二条公民、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其他渠道主张权利:第二十一条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
  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适用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管辖法院。
  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是指: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的,裁定不予立案,诉讼费用适用行政案件交纳标准。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被告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其他法定理由单方变更、(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补充的材料及期限。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协议有效、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以本解释为准。第二十三条原告申请被告依法履行支付抚恤金、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27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五条原告主张被告不依法履行、理由成立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裁定后,与公民、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保障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解除协议违法,判决被告予以赔偿。法律原文: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费用准用民事案件交纳标准;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诉讼代理人。依照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被告予以补偿。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
  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未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当事人仅对行政裁判或者民事裁判提出上诉的,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仍然有效。原行政行为合法、,(二)违反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规定或者协议管辖约定的;(四)其他不宜一并审理的民事争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给付义务的理由成立,第十九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准许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决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核心内容: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五)未按照法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订)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人民法院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由行政审判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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