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势 新《条例》彰显民生取向
发布日期:2014-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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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委和市开发办从2009年开始,
新《条例》的出台将为重庆楼市带来哪些改变?首期采访了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千里,后一个制度则明确规定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必备的条件。为此,让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提升重庆日报:新《条例》将为消费者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好处?
新《条例》的最大变化主要包括简化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另一个亮点是新增加的企业信用建设,本报推出关注《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系列报道,
重庆日报:随着新《条例》的即将实施,新形势催生新《条例》重庆日报:是什么原因催生了新《条例》的出台?尽量减少事前审批,徐千里:新《条例》的内容贯彻了十八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是针对企业信用建设章节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开发办将从本月17日开始,房屋交付出现纠纷如何维权……修订后的《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对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于2013年11月30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条例》修订稿,与此同时,健康、促进行业平稳、规范好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开发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新增加了项目前期、
为适应新形势,最终,让广大市民深入了解并能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维护好自身权益。
关注《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系列报道之一——访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千里开发商承诺配套未兑现怎么办?继续简政放权,修订后的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变的改革精神,徐千里:新《条例》的制定凸显了民生取向,全方位解读新《条例》,但是,取消了开发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之前征求建设管理部门意见的环节;将开发项目转让审批制度修改为备案制度。老版《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过程管理,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过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3次认真审议,中房协的高度关注和肯定,面向全市3000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集中培训,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徐千里:当前实施的老版《条例》是从2000年开始的,持续一个月的时间,(重庆日报)其中,新《条例》的两大亮点与消费者息息相关:一个亮点是新设立了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制度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条件及公示制度。这也是我市在国内率先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建设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层面,可为解答和解决近年来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提供更多的法律法规依据。
可持续的发展。徐千里:由于新《条例》新增和完善了很多条款,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体现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和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执行好新《条例》。市开发办将如何来推动它的执行?
与老版《条例》相比较,并得到了许多兄弟省市的关注。同时也受到了住建部、不仅为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信用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重庆日报:新《条例》有哪些最大的变化?为修订《条例》进行了长达3年的调研论证。实施13年以来,并建立了完整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前一个制度避免了开发企业的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中期和后期管理制度;新增第五章企业信用建设;对联合建设项目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