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科观澜(一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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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公司注销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逾期不予受理。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节能处叶强电话:63670808(传真)联系地址:金科观澜(一期)工程等项目(详见附件)达到了国家和公司注销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要求,拟授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公司注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400014附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公司注销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
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联系人: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63672578、公司注销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现予以公示。公司注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金科观澜(一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