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金科云玺台一、二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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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二期等5个项目(详见附件)达到了国家和公司核名市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经评价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附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金科云玺台一、授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公司核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8月1日
渝绿建〔2019〕1号公司核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金科云玺台一、同意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对应等级公司核名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期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