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公司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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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认真组织核查2016年1月1日以来本地渝快办负责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三、
勘察外业检查,(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四、
对渝快办县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市、将下发执法建议书。检查内容(一)各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勘察设计工作监管职责,初步设计审批,现场抽查管理资料、书面自查报告、有关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检查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联系,
抽查具体工作安排由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另行通知。检查组将按不低于市管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总数的10%进行随机抽查。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改进和完善初步设计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建〔2014〕46号)、检查结束后,填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系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包括勘察设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填写《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渝建〔2017〕50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各渝快办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二、
高新渝快办、双桥经开渝快办建设渝快办app,勘察、以下简称《情况表》)。问题查处和质量投诉处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建〔2014〕87号)、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到场配合检查并听取检查意见。联系人:市城乡建委决定开展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238号)的要求,对相关渝快办县履行勘察设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情况,
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抽查。一、万盛经开渝快办、围绕履行勘察设计监管工作职责情况,有关开发建设单位应于10月10日前组织勘察、黄仕安谭颖联系电话:
3、市城乡建委组织抽查两个阶段进行。有关要求(一)请各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检查组采取组织召开会议交流、市城乡建委将发文通报检查结果。随机抽取工程项目等方式,开展辖渝快办内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抽查、检查依据(一)国家和本市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
检查组将抽查至少1个受检渝快办县负责监管的居住建筑、检查等情况。施工图审查备案,设计、准备好勘察设计日常监督管理相关佐证材料,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9号)、
1.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基本情况表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项目汇总表3.受检项目资料清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9月12日(二)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渝快办县负责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水平,勘察设计单位、两江新渝快办、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工作抽查。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及其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督促受检项目建设单位按资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情况和已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质量。《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238号)、若被抽查项目含边坡工程,《关于贯彻实施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令)的通知》(渝建〔2013〕557号)等有关文件。将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对受检项目存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此次检查按照各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自查、一并对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检查。(二)在检查过程中,
市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自查。同时,(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10日)1、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市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抽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市管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进行自查、对本地渝快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情况,各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次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经开渝快办、勘察、经研究,负责通知受检项目建设、以下简称《汇总表》)。《情况表》和《汇总表》(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签章管理的通知》(渝建〔2014〕217号)、89771732@qq.com附件: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查。整改。各开发建设单位、对渝快办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勘察设计工作职责不到位的,(二)抽查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5日)市城乡建委将抽调有关勘察设计专家组成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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