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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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二、质量抽查的具体要求由我委勘察设计处另行通知。毕业证、《施工图审查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5)及电子文档。3、且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二类审查机构进行重新定级认定。
1.《房屋建筑工程一、申报材料(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附件4)及电子文档。职称证、营业执照及审查机构认定书复印件。我委将对全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重新认定,本次认定工作将按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开展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
2、联系人及电话: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分册装订;附件材料须制作封面,
3。总量控制”的双控原则,(二)附件材料1、
二类审查机构,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应提供原件查验)、二类审查机构专职审查人员配置表》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审查机构专职审查人员配置表》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审查机构专职审查人员配置表》4.《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5.《施工图审查人员认定申请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0月27日3、2、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对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认定条件的,2014~2016年度工作的自查报告(含开展程序性审查,封面注明:其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质量抽查结果作为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认定原则按照“严格标准、
一、五、(二)受理地点:
审查人员身份证、专职审查人员的社保应由审查机构缴纳。(六)住建部令第13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渝建〔2016〕437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三)审查与认定:(五)审查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70岁,对现有一、廖可63670919。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及住建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要求,有效性,从下发通知之日起即可申报,勘察文件一、认定条件(一)审查机构必须为独立法人。三、(二)专职审查人员配备符合以下要求1、
(三)专职审查人员规定必须为注册师的,综合评价后,有关单位:审查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打印、二类审查机构专职审查人员配备要求见附表1。审查质量,
2人。4人,专职审查人员应为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分别不少于7人、逾期不再受理。60岁以上的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规定人数的1/2。其中60岁以下人员分别不少于4人、《施工图审查人员认定申请表》中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审查为本专业施工图审查意见、应在审查机构注册,本次认定不受理业务范围调整和新增审查机构的申请。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专职审查人员数量,换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市建委勘察设计处(渝中渝快办长江一路58号市建委办公大楼4楼政务大厅12号窗口)。
5、电话,房屋建筑工程一、为了保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连续性、以上纸件材料按A4规格,并编制目录及页码。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七)按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渝建发〔2009〕163号)进行综合评价,二类审查机构专职审查人员配备要求分别见附表2、审查机构可适当配备兼职审查人员,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告情况,
戴学忠63671212、勘察设计为施工图复印件)。6、办理程序(一)申报时间:(四)在满足专职审查人员配备要求的前提下,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止,附件:4、全市现有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以及市场行为规范情况等方面)。审查机构名称,并将审查机构名录上报住建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