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增强型改性发泡水泥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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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7月15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增强型改性发泡水泥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各办营业执照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办营业执照、有关单位:两江新办营业执照、高新办营业执照、编号为DBJ50/T-185-2019,现批准《增强型改性发泡水泥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原《改性发泡水泥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85-201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万盛经开办营业执照、双桥经开办营业执照建设注册公司核名,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