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档案信息数据采集标准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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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现批准《建设工程档案信息数据采集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渝快办app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编号为DBJ50/T-275-2017,渝建发〔2017〕42号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档案信息数据采集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12月14日高新区、本标准由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