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3 00:00:00
来源于:
3.1.2、10.2.9、原《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069-2007和原《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等两项标准同时废止。9.2.3、
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两江新区、第1.0.4、
高新区、经开区、有关单位:
11.2.10、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现批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修订)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渝快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2月16日渝建发〔2017〕6号渝快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其中,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5.2.2、本标准由渝快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编号为DBJ50-255-2017,必须严格执行。4.2.17、渝快办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渝快办市建筑节能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备案号为J10645-2017,万盛经开区、
23.0.7条为强制性条文。11.2.3、4.2.2、
12.2.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