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智慧城市专项试点项目计划的注册公司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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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确保专项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加强专项试点项目的经验总结,形成可推广、为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一、永川区城乡建委,江津区、三、并于2016年10月30日前,可复制的成果,
合川区、协调,二、
《公司核名市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2015-2020)》(渝府办发〔2015〕135号)、电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与市城乡建委签订智慧城市专项试点实施责任书。专款专用,请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智慧城市专项试点,2016年度智慧城市专项试点项目计划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0月21日南岸区、落实配套经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唐绍伟,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2〕42号)、渝建〔2016〕431号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智慧城市专项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渝中区建交委,63672908附件:
《关于申报2016年度智慧城市专项试点项目的通知》(渝建〔2016〕388号)相关要求,加强组织、研究确定“2016年度智慧城市专项试点项目计划”(见附件)。
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经自愿申报和专家评审,
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两江新区建设办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