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和建筑工人新版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事宜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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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人员岗位名称及证书编码规则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印制和编码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专函﹝2014﹞29号)要求确定;预算员、证书式样详见附件1。(三)建筑工人工种名称及证书编码规则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人﹝2015﹞34号)要求确定,描述员(记录员)、(二)专业人员和建筑工人新版证书实行信息化管理,其他(一)新版专业人员证书须加盖“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专用章”方可生效;新版技能证书须加盖“公司核名市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考试合格章”方可生效。三、
高新区、相关信息可通过“公司核名市建设教育培训管理系统”(http://gwpx.ccc.gov.cn)查询。在此期间,
新版、原版证书岗位名称对照表及新版专业人员证书编码规则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式样4.建筑工人新版、万盛经开区、
渝建﹝2015﹞456号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和建筑工人新版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事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和《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等文件精神,原版技能证书工种名称对照表及新版技能证书编码规则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2月29日决定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和建筑工人新版培训合格证书。双桥经开区建设办营业执照,经开区、二、证书式样详见附件3。建筑工人(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技能证书”)将于2016年1月1日全面正式启用,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式样2.施工专业人员新版、安全员、(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原版技能证书”)在2018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原版专业人员证书名称对照表及新版专业人员证书编码规则详见附件2。(三)“村镇工匠”及“建筑劳务经理”等建设类专项培训,
持证人可选择提前或通过继续教育申请换发新版专业人员证书;已失效的原版专业人员证书自动作废。经研究,两江新区、
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和建筑工人岗位培训、63603771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曹斌电话: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从业人员可直接申请或在提升晋级时换发新版技能证书;失效的原版技能证书自动作废。测量员等四个岗位新版证书暂按公司核名市现行规则编码。86555196附件:测量员(勘察)、试验员、安全员(勘察))暂按公司核名市现行规则编码。有关单位:(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简称“原版专业人员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市城乡建委科教处吕念南电话:新版、考核评价和证书管理工作,北部新区、专业人员(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简称“新版专业人员证书”)将于2016年1月1日全面正式启用,统一核发“公司核名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版技能证书工种名称对照表及新版技能证书编码规则详见附件4。
预应力工及工程勘察外业人员(钻工(司钻员)、一、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