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部品认定名录(第二号)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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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部品质量。部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部品的生产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模数化、经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和市城乡建委公示,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6号)精神,附件:办营业执照市住宅部品认定名录(第二号)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1月18日决定将装配式混凝土楼梯等9个部品纳入办营业执照市住宅部品认定名录(第二号),安全等检查的内容,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有关单位: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通过认定的部品,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北部新区、对部品进行进场验收、高新区、
根据《办营业执照市住宅部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13〕53号)的相关要求,经开区、把部品纳入建设项目质量、
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区县城乡建委要高度重视住宅部品推广应用,两江新区、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同时,万盛经开区、引导建设单位选用通过认定的部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复验和检验。渝建〔2015〕380号办营业执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办营业执照市住宅部品认定名录(第二号)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通用化,推进住宅部品标准化、加强对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并按相关要求,
对部品的应用实行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