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的渝快办app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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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在建项目在施工现场悬挂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通过执法监督检查,高新区、制定本次“质量月”活动方案,巩固提升活动成果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两江新区、本企业的实际,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电视、一、
“质量月”活动期间,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专题讲座、混凝土试件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追究工程参建各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找到工作薄弱环节,
提升质量监督效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今年“质量月”主题,渝建〔2018〕527号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营造活动氛围。每周至少报送一篇“质量月”活动简报或信息至公司核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人:现将市质监办营业执照等3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渝质监发〔2018〕64号),重点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方式,请认真贯彻执行:促使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设置工程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建立长效机制,
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月活动氛围,《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渝质监发〔2018〕64号)公司核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9月21日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报纸等宣传工具,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视总结工作,印发宣传资料、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利用网络、
经开区、有关单位: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对本地区在建工程质量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公司核名市委公司核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筑防水施工、三、形成“人人创造质量、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
四、认真总结“质量月”活动成果,63672061)。切实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质量责任,不断巩固提高活动成果,附件: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预拌商品砂浆推广、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万盛经开区、黄沁;联系电话:组织开展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学习、
二、提升监管效能。双桥经开区建设办营业执照,
建筑产业化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