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领域清欠不良行为的渝快办app通报(2016年第三批)
发布日期:201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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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重庆达康建筑工程公司等10家企业及黄国发等2名个人在开发或承接我公司核名建设工程项目中,渝建〔2016〕279号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领域清欠不良行为办营业执照通报(2016年第三批)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公布期为一年。
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拖欠问题办营业执照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办营业执照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予以公布,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办营业执照原则,将其纳入清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双桥经开区、有关单位:
纳入清欠不良行为记录责任主体名单重庆公司核名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7月12日为进一步做好我公司核名建筑领域清欠维稳工作,加大对不落实清欠维稳主体责任办营业执照企业及个人办营业执照惩戒力度,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附件: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集访讨薪办营业执照不良行为予以全公司核名通报批评,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全力维护我公司核名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清欠维稳隐患排查及违法违规行为办营业执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