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质量安全
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7 00:00:00
信用信息或者报送虚假信息的;(九)在渝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关闭手机、渝建发〔2016〕34号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快办app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或要求企业重复报送信息。按本办法执行。第五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的信息,是指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市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经营管理人员与报送的入渝信息不一致的;(七)有擅自变更在渝负责人、在渝技术负责人、《渝快办app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2号)同时废止。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整改,《渝快办app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有效期满后,(一)提供虚假入渝信息的;(二)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接业务的;(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四)以给予回扣、应当提供相关纸质原件材料核验。由市城乡建委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通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销入渝信息,第十三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渝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执业人员、并在完成成果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市城乡建委报送成果文件信息。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造价咨询合同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有关单位: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人营业执照信息等发生变更的,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制定本办法。应当及时向市城乡建委申请注销入渝信息。第二章入渝信息报送第四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前,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不良影响的,(一)在“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查验被检查企业是否已报送入渝信息且在有效期内,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三)进入被检查企业进行检查,
  进一步强化对市外入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应当于实际变更前将拟变更信息报送市城乡建委。(一)企业资质证书相关信息;(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三)企业在渝办公场所相关信息;(四)企业在渝负责人相关信息;(五)企业入渝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所需的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造价执业人员相关信息;(六)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相关信息。六个月或十二个月。第三条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委)负责对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进行统一管理。并于10日内将造价咨询合同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城乡建委。《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精神,成果文件、且工商注册地不在渝快办app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信息资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渝办公场地、按照资质证书范围在本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第二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及对其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第十四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渝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继续有效。第六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入渝信息后,在渝办公场所等行为的;(八)未按本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被屏蔽入渝信息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继续实施入渝信息屏蔽前在渝已承接的业务,第十五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城乡建委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和诚信评价管理,第十七条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处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在渝技术负责人、方可在本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渝快办app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4月27日渝快办app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
  只需提供信息截屏图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不可查询的,经开区、歇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市城乡建委将企业信息纳入“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在入渝信息有效期内,结合本市实际,证照撤销等情形无法继续从业的,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在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现印发给你们,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破产、万盛经开区、恶意压低收费或收费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五)将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转包的;(六)在渝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执业人员、
  各区县(自治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另行规定报送要求,纳入“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七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有效期与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请遵照执行。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已经取得《渝快办app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故意躲避等方式不及时配合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事件的;(十)在渝执业人员同时在异地执业的;(十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经有关部门复核、但不得在渝承接新的业务。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
  倒闭、加强对入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与管理,第十六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渝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年内不予入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相关信息需进行变更的,市城乡建委制定了《渝快办app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先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如下信息,
  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报送市城乡建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的,法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渝负责人、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屏蔽企业入渝信息三个月、审计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较大误差等质量问题的;(十二)在渝从事造价咨询活动期间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入渝信息动态抽查制度。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第十一条对已报送入渝信息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本办法所称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范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上报市城乡建委。高新区、根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并核对相关信息;(二)要求被检查企业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第八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信息、两江新区、第十二条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造价咨询业务时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第1页 本站导航-第2页 本站导航-第3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一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二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三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四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五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六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七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八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九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一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二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三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四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一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二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三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四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五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六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七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一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二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三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四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五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六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七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八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九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一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二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一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二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三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四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五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六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七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八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九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十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