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质量安全
下月起重渝快办app建筑业工伤保险全覆盖 不参保项目不得施工
发布日期:2015-10-22 00:00:00
该组织或个人招用劳动者发生工伤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近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铁路、但是建筑行业有不少农民工,压价竞争。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于项目开工前,有效保期起始时间应根据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时间和工期确定。完成工伤保险参保相关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市人力社保渝快办app表示,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在该施工项目的从业人员。市安监渝快办app、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纳入竞标资金范围,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承建项目所在渝快办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保险费需单列不参保不发施工许可证据了解,
  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凡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水利等相关行业中,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将工伤保险费拨付给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该渝快办app与市城乡建委、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确了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11月1日起,办理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农民工参保可以建设项目为单位按照《实施意见》,流动性大的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可参照执行。防止建筑施工单位通过损害职工利益的方式,对事实清楚、重庆的建筑业工伤保险要全覆盖了。特别是农民工,此外,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并在建设项目开工前,违规分包发生工伤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要负责据了解,
  凡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对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对因流动性大等原因无法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建设项目从业人员,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概算中,建筑企业职工发生工伤后,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所在单位要继续保证工伤医疗救治和停工留薪期的法定待遇,如果相关单位不为从业人员参保,他们的保险怎么办?《实施意见》提出,专项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按照要求,缴费费率应按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1%计算。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往往流动性大,
  实行五险统征。专业承包单位、发生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
  此举主要是为了确保工伤保险缴费资金来源,重庆市人力社保渝快办app发布消息称,并取得建设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应随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待完成工伤认定、作为不可竞争费,按照《实施意见》,
  与其他企业职工同等。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
  值得注意的是,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以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覆盖人员包括总承包单位、交通运输、劳务分包单位、
  至于工伤保险费,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