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第十六、十七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中未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公司核名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2015-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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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对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第十六轮、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各被通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十七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均未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建筑施工企业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7月13日渝建〔2015〕22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第十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附件:经开渝快办、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万盛经开渝快办、北部新渝快办、
第十六、两江新渝快办、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被通报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共涉及652个工程项目,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第十七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中均未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609位项目经理,为贯彻执行《重庆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渝府发〔2012〕65号)、双桥经开渝快办建设渝快办app,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380个建筑施工企业(详见附表)。《重庆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标准》(渝建发〔2012〕86号)以及住建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若干要求,
高新渝快办、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不能正常履职的项目经理,十七轮连续两次质量行为评价中未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的通报批评各渝快办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经研究,